为切实维护国省道交通安全秩序,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灵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针对近期部分货运车辆驾驶人企图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侥幸心理催生违法,安全隐患突出。灵武市国省道里程长,是连接周边区域的重要运输通道,客货运输交通流密集,尤其大型货运车辆往来频繁。交警在工作中发现,少数货车驾驶员为追求运输效率、逃避因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处罚,心存侥幸,采取涂抹煤灰、泥浆、故意遮挡等方式,使车辆号牌无法清晰辨认。此类行为动机直接指向规避监管,其后果是驾驶员在“隐形”状态下,更容易实施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国省道行车秩序,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科技+勤务,精准打击显威力。针对这一动态,交管大队迅速部署,强化研判,建立了视频巡查+固定卡口检查+流动巡逻紧密结合的高效工作机制。一是成立视频巡查专班,对灵泾路、下白线、307省道、308省道、344国道等重点国省道路进行不间断视频巡检,重点筛查夜间至凌晨时段号牌异常、轨迹可疑的大型货车,锁定违法嫌疑车辆特征及通行规律。二是优化路面勤务部署,在分析研判基础上,于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科学设置固定检查点,同时加大夜间及凌晨时段的流动巡逻频次与密度,形成“网上+网下”联动查控网络。

严查严处,形成有力震慑。通过精准的技战法应用与严密的路面布控,大队执勤警力近期在国省道执勤过程中,连续查获26起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发现,涉事车辆驾驶员多用煤灰、污泥等物质均匀涂抹或覆盖号牌部分字符,导致号牌辨识度严重下降。执勤民警均依法固定证据,现场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并告知违法行为人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将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严厉处罚。同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责令其当场清除污损,恢复号牌清晰原状。
灵武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上路的重要标识,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任何企图通过污损、遮挡号牌以逃避监管的行为,都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